时间安排
1.网上报名、材料上传时间:2017年2月25日上午10:00至3月10日下午15:00;
2.学校书面评审时间:3月13日-3月29日;
3.书面评审结果查询、网上缴费、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:3月30日上午10:00-4月7日下午15:00;
4.学校综合测试时间:4月15-16日;
5.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:4月20日起。
第六章 综合素质测试办法与规则
第十六条 选拔程序
1. 书面评审:学校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,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、竞赛获奖情况、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,进行综合评定,根据报考情况,原则上按照非师范类、师范类两类的计划数1:6比例,确定学校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。
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、科技创新、语言文学、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(即符合报名条件2的考生),经专家委员会认定,直接获得我校“三位一体”综合测试资格,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。
书面评审结果通知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发布,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“三位一体”招生报名系统查询。
2. 综合测试: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。综合测试以面试为主,成绩满分为100分。综合测试结束后,分别按照非师范类、师范类两类的计划数1:5比例,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,分别确定入围考生名单,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。
3.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,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。
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
通讯地址: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
邮政编码:315211
联系电话:0574-87600233
传真号码:0574-87609301
招生主页:zsb.nbu.edu.cn
学校主页:www.nbu.edu.cn
公众微信号:NBU-ZSB 宁波大学招生办